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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环保局对工地化粪池的6项硬性规定

来源:解决方案 / 时间: 2025-06-15

新疆环保局对工地化粪定规性硬项 6 的池池的 6 项硬性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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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疆,随着各类建设工程的蓬勃发展,工地化粪池的规范设置和运行成为环保工作的重点。为了有效防治水污染,保护生态环境,新疆环保局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定。以下为您详细解读新疆环保局对工地化粪池的 6 项硬性规定,这对保障施工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意义重大。

一、化粪池选址与设计规范

工地化粪池的选址必须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。首先,要远离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,按照规定,距离生活饮用水池不得小于 10 米,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 30 米。这是为了防止化粪池泄漏对水源造成污染,威胁居民饮水安全。在设计方面,需根据工地的人员数量、污水产生量等精确计算化粪池的容积,确保其能够满足实际污水处理需求。例如一个大型建筑工地,施工人员众多,就需要配备足够大容量的化粪池,保证污水不会外溢。同时,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和环保标准,经过专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。

二、防渗漏与密封性要求

新疆地域广阔,部分地区地质条件复杂,对化粪池的防渗漏性能要求极高。环保局规定,化粪池的池壁和底板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漏措施。常见的做法是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工法,确保池体结构紧密,减少渗漏风险。对于采用玻璃钢化粪池的工地,要求产品具备良好的密封性,池体整体成型,无拼接缝隙,从根源上杜绝污水渗漏现象。此外,化粪池的检修口应采用密闭双层井盖,进一步增强密封性,防止臭气散发和雨水倒灌,避免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。

三、安装施工标准把控

在化粪池安装施工过程中,有严格的标准需遵循。开挖基槽时,施工人员要根据地质情况合理放坡,一般放坡角度按 30° - 40° 考虑,防止基坑坍塌。若地下水位较高,应采用挖集水坑排水等施工方案,确保施工安全。化粪池就位后,回填土至关重要。需采用分层回填、分层夯实的方法,每层虚铺厚度控制在 300mm 左右,且必须人工回填夯实,严禁从一侧用机械推土回填或机械空中抛压回填,以保证化粪池底部及两侧下部液角部位回填密实,压实系数不小于 0.95。同时,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化粪池的进出水方向和标高,使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,保证污水顺畅流动。

四、配套通气管设置要点

设置通气管是保障化粪池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。新疆环保局明确要求化粪池应设置通气管,其作用不可小觑。通气管能够排出化粪池内发酵产生的沼气等有害气体,避免气体积聚引发安全事故,同时也有助于维持化粪池内的气压平衡,保证污水顺利流入和排出。通气管的管径、高度和材质都有相应规范。管径一般根据化粪池的容积和使用人数确定,高度要高于周边建筑物,防止有害气体在低空聚集。材质方面,需选用耐腐蚀、强度高的材料,如 De50UPVC 排水管常被用作进入进气检查井的通气管,确保通气管长期稳定运行。

五、污水排放处理准则

工地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必须严格遵循环保标准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,不可随意排放。在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,需定期由吸污车拉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,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排放;在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偏远地区,要采取其他有效处理措施,如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等,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中。运营期间,若场区内采取污水、雨水分流措施,车辆维修废水、食堂废水等需经过油水分离预处理装置、隔油池预处理后,排至下水管网,再与其他各类废水一同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,处理出水需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/T18918 - 2002)一级 A 标准,并满足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》(GB/T18920 - 2020)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,方可用于场区绿化灌溉和洒水降尘等,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,减少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。

六、定期维护与检查规定

为确保化粪池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,新疆环保局要求工地对化粪池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查。维护内容包括定期清理化粪池内的污泥和杂物,防止堵塞影响处理效果。一般清掏周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,但不宜过长,以免导致污水外溢。检查方面,要定期查看化粪池的池体是否有裂缝、渗漏,井盖是否完好,通气管是否畅通等。在新疆的冬季,还需特别关注化粪池及管道的防冻情况,防止因低温造成设施损坏。一旦发现问题,应及时采取维修措施,对于严重问题,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,确保化粪池安全可靠运行,持续发挥污水处理作用。

新疆环保局对工地化粪池的这 6 项硬性规定,从选址、建设到运行维护,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。工地施工方务必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规范化粪池的建设与使用,共同为新疆的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,促进建设工程与环境的和谐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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